|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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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7/15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從事收受廢潤滑油(代碼:R-1703)再利用機構,領有本縣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依據經濟部產業發展署114年3月28日公文來函所述,該署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之廢棄物系統內營運紀錄申報項目下之「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申報區」,查獲貴公司近期產品貯存量、累計銷售量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收受情形如下:1.貴公司產品貯存量:114年2月份產品(潤滑油基礎油)之貯存量共計為5*.***公噸。2.累計銷售量:前3個月(113年12月至114年2月)之累計銷售量共計為3*.***公噸。綜上,貴公司114年2月份產品貯存量(5*.***公噸)已超過該再利用用途產品前3個月之累計銷售量(3*.***公噸),惟貴公司114年3月1日至3月18日仍收受4.*公噸之廢潤滑油,貴公司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8、廢潤滑油」之運作管理規定應停止收受廢棄物進廠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環境部110年3月18日修正公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罰鍰。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4-07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三路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7/22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現場製程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流程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1-07002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二九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2/24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工廠位於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三路5號,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10706010001),本局於110年1月20日赴廠稽查,現場除原核准製程外,尚有另一製程為廢潤滑油→過篩→靜置→蒸餾→產品(油品),與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流程不符。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02002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三路五號 |
| 水污染 | 2020/09/22 | 彰化縣 | NT$11,000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9-09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1月16日環署水字第1080003324號令修正發布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第2條、第3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二段二九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