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林以山 | 董事長 | 53.45% | 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陳瑞琦 | 董事 | 53.45% | 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 陳志士 | 董事 | 1.43% | |
| 鄭翔仁 | 監察人 | 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移動污染 | 2025/07/10 | 苗栗縣 | NT$2,0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R-2307)於114年6月12日行經本縣第三期空氣品質維護區(竹南科學園區),經查該車輛出廠滿三年且一年內未經任一縣市環境保護局排煙檢驗合格。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7056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二二號 | 
| 水污染 | 2020/04/27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新中廠,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基本資料原負責人登載陳○○因故於107年5月8日變更登記,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條 | 30-109-04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二二號 | 
| 水污染 | 2020/04/27 | 臺南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新中廠,原設置廢水專責代理人黃○○因故於108年12月1日離職,未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本局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 | 30-109-04002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4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第2項附表三及附表八、第5條第1項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二二號 | 
| 水污染 | 2012/10/23 | 臺南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 | 30-101-10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1項暨「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新營區嘉芳里四維路二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