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李覺明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3/16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行為時許可證字號:109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19號),每月清除許可量為28.750公噸,屬經許可之清運機具應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30日前全數完成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機構。經查發現貴公司許可清除機具(車號:AN-8***)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並報經審驗核可。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2-03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八)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二段五三一巷三九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