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其玲 | 董事 | 72.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9/04 | 臺南市 | NT$60,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5月17日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於108年5月13日以報單第DA//08/168/Z1618號自香港報運進口ZINC SCRAP 1批,計1個貨櫃,重量25.45公噸,經開啟該貨櫃(貨櫃號碼:EMCU3891452)查驗內裝物,其外觀為廢金屬零件拆解破碎廢棄物,包含有廢銅、鐵、鋁、鋅等材質碎片,非為廢鋅渣及粉末,亦非廢單一金屬項目,判定非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鋅),其進口應取得輸入許可文件,惟貴公司未取得輸入許可文件。 |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40-108-090008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3條第3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17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三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