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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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大生命科學院境外學生招生影片製作案 | 國立臺灣大學 | 109/11/02 | 否 | |
| 校園微電影(招生宣傳) 影片製作 |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 | 108/11/11 | 否 | |
| 臺北國際航空站70週年紀念影片委製案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 | 108/10/15 | 否 | |
| 108年度政治受難者口述歷史影像紀錄專輯 | 國家人權博物館 | 108/10/03 | 否 | |
| 「2019臺北美術獎」展覽影片製作案 | 臺北市立美術館 | 108/09/26 | 否 | |
| 中央銀行簡介影片製作案 | 中央銀行 | 108/09/12 | 否 | |
| 108年就業服務行銷宣傳影片廣告委外服務專案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 108/04/09 | 否 | |
| 「108年度臺南夏日海party電視廣告影片」製作案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108/03/27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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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17/01/12 | 宜蘭縣 | NT$1,200 | 1.本日執行假日陳情案件稽查作業,至陳情地點(梵梵野溪溫泉)稽查,該地點係「大兼廣告有限公司」於105年12月24日為進行廣告製作,而將大量氯化鈉既天然廢棄置於梵梵野溪水域內,於拍攝作業完成後亦未將現場清除完成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該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現場並取梵梵溪水樣送檢,現場量測PH第一次:7.48第二次:7.51水逕:17.4,取樣送檢COD.SS.氯監等檢驗項目,稽查過程均錄影拍照存證。 2.另該公司將大量氯化鈉棄置於梵梵野溪河川便道內之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 41-106-0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1項裁處。 |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二一六巷一七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7/01/11 | 宜蘭縣 | NT$40,500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將製作廣告過程中使用之道具(大量氯化鈉即天然鹽)棄置至梵梵野溪流域,污染本縣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罰鍰。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06-0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二一六巷一七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