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教育 |
2023/11/03 |
高雄市 |
NT$10,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2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3245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月18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2-110001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加重裁處。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事業廢棄物 |
2023/10/20 |
高雄市 |
NT$960,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11年10月30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於本市仁武區仁龍段434-10、434-40地號(仁林路148號廠區後方) 堆置廢木材及廢油,且因存放廢油品之貝克桶傾倒,致廢油品流至該廠區內雨水溝後,循圍牆裂隙滲出污染後方農地(仁龍段524地號) ,再沿農地邊界流至仁福排水。現場未設有收集或防止之設備或措施,致廢油品流至該廠外,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3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2-10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環境教育 |
2023/06/29 |
高雄市 |
NT$10,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經本局111年12月30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32454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1月18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2-060005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暨「違反環境教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裁處。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一四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22/08/26 |
高雄市 |
NT$675,000 |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本府消防局通報後,立即派員於111年02月22日18時30分抵達事故地點(仁武區觀音湖段460地號),稽查當時本府消防局人員正在進行怪手開挖及殘火處理作業,本局人員於上開事故地點周界巡查,發現有大量煙霧彌漫(黑煙)及明顯燒焦異味,經現場會同消防局相關人員進場查察發現係貴公司高雄廠於上開地點承租一廠房並堆置大量廢棄木材,因管理不慎引起火災致產生大量明顯粒狀及異味污染物逸散於周界環境中,造成空氣污染且長達數日之久(111年02月21日-111年02月26日),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或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及同法條第3款:「置放、混合、攪拌、加熱、烘烤物質、管理不當產生自燃或從事其他操作,致產生異味污染物或有毒氣體。」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1-08002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7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9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發現台南市玉井區九層林段1147、1144、1143、1140地號土地,係屬山坡地保育區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堆置破碎裝潢廢木板、廢木材及夾雜少量廢塑膠混合物,由陳○○駕駛車輛(車頭號碼:KEH-9219、車尾號碼:HAA-9322)載運至前址,據司機表示係由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 (高雄市岡山區大遼路1-2號)所產出,惟該公司並未取得再利用機構資格,貴公司提供園藝造粒用木料予該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11-01007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環境教育 |
2021/10/07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9條第1項定),經本府109年5月19日高市府環綜字第10936711300號函通知貴廠應於109年6月12日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廠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府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0-100002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一四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04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108年8月1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廠108年1月至6月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爐渣(D-1101),未申報產出、貯存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1001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一四八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1/02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環境稽查科108年6月11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義大二路上(觀音湖段460地號)稽查,發現堆置廢木材混合物約300公噸、破碎後細木材約100公噸、木屑約3公噸,廢木材再利用製程:廢木材→粗破碎機→細破碎機→木屑,另貴公司股東葉○○108年6月14日至局表示,確實於上址進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惟貴公司未於高雄廠(原檢核通過地點:本市仁武區仁林路148號)進行廢木材(R-0701)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40-109-01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一四八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0/23 |
高雄市 |
NT$6,000 |
發現貴事業於106年4月至6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100012 |
依據本局於106年7月26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暨本局106年9月13日高市環局廢管字第10638959400號函辦理。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事業廢棄物 |
2016/11/01 |
臺中市 |
NT$6,000 |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40-105-110001 |
違反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20條第1項、第19條第1項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西屯區協和里工業區四十一路一七之二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9/26 |
臺中市 |
NT$6,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9002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固定空污 |
2016/09/14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5-090006 |
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232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管道高度h≦18公尺,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1000)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固定空污 |
2016/07/05 |
臺中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5-07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暨同法第56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營建工程 |
2016/06/07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 |
23-105-06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6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11/16 |
高雄市 |
NT$12,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4-104-1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並依廢棄物清理法55條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第73號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固定空污 |
2015/05/19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5004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1/29 |
高雄市 |
NT$6,000 |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4-01003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仁武區仁林路一四八號 |
| 固定空污 |
2014/09/23 |
高雄市 |
NT$1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20-103-09004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苓雅區自強三路三號一六樓之五 |
| 固定空污 |
2014/08/19 |
高雄市 |
NT$200,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 |
20-103-08001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3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鳥松區仁美里美山路一○一之二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