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振達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新竹市東大陸橋下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 | 新竹市政府 | 105/04/28 | 否 | |
| 臺中市大里區廣兼停五、停六、停八、崇光公有停車場委託經營 | 臺中市大里區公所 | 105/04/22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10/17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租賃土地經量測地表裸露區域面積約890平方公尺,係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序號九之適用對象,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影響防制效果:公私場所管理之裸露區域:未設置或採行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計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達10點。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14-10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及第8條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二四九巷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5/02/19 | 新北市 | NT$2,400 | 貴公司從事工程作業,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4-02105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田里三光街二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7/20 | 臺北市 | NT$1,200 |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任意懸掛廣告物污染環境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9-0723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田里三光街二七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3/13 | 臺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4-03140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田里三光街二七號 |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3/03 | 臺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41-104-03023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新北市三重區光田里三光街二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