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廢棄物 | 
                                                            2025/02/04 | 
                                                            彰化縣 | 
                                                            NT$150,000 | 
                                                            一、該廠委託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者非法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二、該廠於111年8月至112年6月間非法委託清除處理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部分,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委託清除、處理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4-02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23/02/24 | 
                                                            彰化縣 | 
                                                            NT$10,000 | 
                                                            未依規定設置或申請核定設置廢(污)水處理乙級專責人員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 | 
                                                            30-112-02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4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20/07/24 | 
                                                            彰化縣 | 
                                                            NT$81,000 | 
                                                            於放流口採取水樣送驗,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4mg/L(放流水標準10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限值0.34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7003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7/07 | 
                                                            彰化縣 | 
                                                            NT$6,000 | 
                                                            貴公司於本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7號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粉體塗裝作業),其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漆渣、D-1701)棄置於本縣芳苑鄉漢寶村境內共6處空地,案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警員查獲並通報本局派員現場查證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9-07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20/01/10 | 
                                                            彰化縣 | 
                                                            NT$106,000 | 
                                                            1.放流水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物濃度88.2 mg/L,不符該事業放流水標準30.0 mg/L之限值。2貴公司製程使用地下水與原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容登載用水來源為自來水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9-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7/07/22 | 
                                                            彰化縣 | 
                                                            NT$892,000 | 
                                                            於未經核准之三通(PVC)放流管採取水樣,經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08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懸浮固體71.0mg/L(放流水標準30mg/L)及有害健康物質總鉻7.96mg/L(放流水標準2.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再查廢水處理單元中和放流槽因阻塞至作業廢水溢出,並漫地流經由放流口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廠區後方雨水道(RD01)上放設置一支自行變更但未經核准之放流口三通PVC管線,與許可登記事項不符。貴公司用水來源為地下水,惟許可登記為自來水,與許可不符。廢水處理單元綜合池(原水槽)經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為2.3(許可登載4-8)、有害健康物質總鉻104mg/L(許可登載20-70mg/L)及六價鉻93.2mg/L(許可登載10-50mg/L)與許可不符。廢水處理單元加壓浮除槽有害健康物質總鉻7.73mg/L(許可登載1.5-3mg/L)與許可不符。廢水處理單元中和放流槽化學需氧量67.5mg/L(許可登載1-30mg/L)、懸浮固體108mg/L(許可登載1-100mg/L)及有害健康物質總鉻8.93mg/L(許可登載1-2mg/L)與許可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6-07007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2項及第28條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第3項、第51條第2項規定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7/04/18 | 
                                                            彰化縣 | 
                                                            NT$198,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6-04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6/09/26 | 
                                                            彰化縣 | 
                                                            NT$21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5-09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第45條第2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5/10/24 | 
                                                            彰化縣 | 
                                                            NT$6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10002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5/03/02 | 
                                                            彰化縣 | 
                                                            NT$8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03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 
                                                            2014/11/14 | 
                                                            彰化縣 | 
                                                            NT$150,000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 | 
                                                            32-103-110002 | 
                                                            違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水污染 | 
                                                            2013/01/09 | 
                                                            彰化縣 | 
                                                            NT$90,000 |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01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項次1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1/08/03 | 
                                                            彰化縣 | 
                                                            NT$60,000 |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0-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 
                                                        
                                                        
                                                        
                                                            | 移動污染 | 
                                                            2010/08/11 | 
                                                            新北市 | 
                                                            NT$5,000 |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099-08017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1裁處。 | 
                                                            彰化縣芳苑鄉草湖村二溪路草一段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