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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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11/08/23 | 宜蘭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21-100-080045 | 1.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2款第1目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小型車每次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2000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3.06.30前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50%)而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51%~75%),每次新臺幣3000元。 2.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8條及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5條之規定裁處。 | 宜蘭縣羅東鎮漢民里北成路一段九號五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