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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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4/02/23 | 臺中市 | NT$5,000 | 本局於108年4月8日以中市環水字第1080033414號函附裁處書處貴公司1小時環境講習,並於112年7月31日以環境講習通知單通知貴公司及貴公司接受環境講習人員(112年8月3日寄存送達台南郵局),令貴公司接受環境講習人員於112年8月24日上午8時30分至本局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惟該人員未依通知之時間、地點完成接受環境講習,核有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之情事。 | 環境教育法第23條 | 50-113-020017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裁處。 | 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28號3樓 |
| 水污染 | 2019/04/01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清水區銀聯段1920-10地號等17筆土地施作合眾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公司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5年5月9日竣工,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8-04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北區成功路628號3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