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司玲玲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岡山營區事業廢棄物等2項清運案(分2組) |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 107/08/14 | 627900.0 | 是 |
| 106年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代履行宇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廢棄物清理工作-項目B、C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106/09/13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9/11/12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99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0月30日美綠環字第1081030001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7月15日完成機構地址、負責人變更,惟遲於108年10月31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 | 44-108-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四維路一四二號二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11/02 | 桃園市 | NT$6,000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105桃廢清字第0596-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辦理。依貴事業106年10月1日美環廢字第1061001001號函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文件內容及中壢監理站查詢資料,貴事業未取得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准即逕自將所屬清運車輛(車號:300-VM)已於106年8月28日過戶予瑞祥牧場(領牌為KED-5886),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44-107-11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二九○巷四二弄一九號一樓 |
| 移動污染 | 2011/11/03 | 桃園市 | NT$5,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0-1100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龜山區南美里南上路二九○巷四二弄一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