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簡展偉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5/04 | 桃園市 | NT$6,000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區間:111年2月),貴事業未於111年3月10日前申報111年2月清除機構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5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上路一段三八九巷九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8/16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高上里高上路一段389巷9號1樓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貯存等業務,桃園市政府原核發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152-1、有效期限至110年3月23日止)業已失其效力,案經本局110年7月22日派員巡查結果,現場堆置廢鋁容器廢棄物(已壓縮成磚),貴公司未經核准即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1-110-08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上路一段三八九巷九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8/05/16 | 新竹縣 | NT$6,000 | 本局於106年6月21日派員至本縣國道一號湖口服務區(北上)攔查,發現洪○○駕駛貴公司所屬清運機具(車號:462-TJ)標示許可證號為「101桃廢清字第0599-1」號,與桃園市政府105年9月8日核發之清除許可證字號「101桃廢清字第0599-2號」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44-107-05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上路一段三八九巷九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6/06/28 | 桃園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 | 40-105-06003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高上里高上路一段三八九巷九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