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洪國榮 | 董事 | 12.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08/26 | 嘉義縣 | NT$3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從事食品製造業(動物飼品製造),經查實際廢水產生量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條件之最大日廢水產生量2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然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24日空、水、廢、毒聯合稽查作業時發現貴廠清洗廢水經廠內雨水溝排至廠外地面水體(龍宮溪),且現場於該股廢水排出口採集水樣檢驗,其檢驗結果為氫離子濃度指數4.5(標準值:6~9)、生化需氧量2,570mg/L(標準值:30mg/L)、化學需氧量4,080mg/L(標準值:100mg/L)、懸浮固體700mg/L(標準值:30mg/L),以上該股廢水水質已超過該類別(食品製造業)放流水標準之限值,貴廠所排放出作業清洗廢水確實有影響水體品質情節。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4-08000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義竹村義竹一○八之一二一號 |
| 水污染 | 2018/01/10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龍蛟潭段龍蛟小段354、355地號之台灣日金海洋生技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經查該工程未依規定於施工前取得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核准,而逕行動工且已完工。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07-01000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義竹村義竹一○八之一二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