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賴文全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一般廢棄物 | 2020/03/30 | 宜蘭縣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CQ-2057),於109年1月6日14時40分,行經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與同興街交岔處,汽車駕駛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9-03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宜蘭縣礁溪鄉吳沙村開蘭路九九號 |
| 移動污染 | 2012/11/22 | 宜蘭縣 | NT$3,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21-101-110033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小型車每次新臺幣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9.07.01~2006.09.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5%)未超過排放標準1.5倍者(36%~53%),每次新臺幣3,000元。 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 宜蘭縣礁溪鄉吳沙村開蘭路九九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