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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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13 | 高雄市 | NT$6,000 |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監控查獲品沁企業有限公司於本市大社區某處從事廢電線電纜非法處理作業,監控期間發現創新興業有限公司車輛於110年2月25日疑似載運廢棄物進場,110年11月24日該公司負責人到案說明表示,該車輛主要由其駕駛,110年2月25日載運廢電線後,聯繫品沁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可收受該批廢電線,故才將該批廢電線載運至高雄市大社區之場址,查該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且該車輛為許可證上登載核准之清除車輛,惟未申報該次清運廢棄物之營運紀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2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三民區北平一街一七三巷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