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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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園區清潔維護管理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 105/11/16 | 否 | |
| 104年安平漁港港區清潔維護工作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103/12/23 | 2278422.0 | 是 |
| 103年度臺南市將軍漁港港區環境清潔維護工作 |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 103/07/03 | 1956000.0 | 是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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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5/04/17 | 臺南市 | NT$0 | 1.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即逕行受託廢棄物清除處理,非法棄置大量廢棄物至關X區五X段1X35、1X37等20筆地號及深X子段1X91、1X92等27筆地號,經本局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處罰金新臺幣30萬元。2.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由刑事法律處罰之,爰本局不另裁處行政罰鍰,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裁處臺端環境講習8小時整。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14-040022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08 | 臺南市 | NT$6,000 | 110年11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永康分局至貴公司督察,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貴公司未依清除許可內容規定於安南區府安路5段205巷54之1號土地提供土地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且分類轉運廢棄物,且未依規定於事先與委託人訂定清除契約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20003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08 | 臺南市 | NT$84,000 | 110年11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永康分局至貴公司督察,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貴公司未依清除許可內容規定於安南區府安路5段205巷54之1號土地提供土地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且分類轉運廢棄物,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20004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2/08 | 臺南市 | NT$84,000 | 10年11月10日執行檢警環聯合查緝高雄市燕巢區非法處理廢木材混合物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永康分局至貴公司督察,發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一)高雄市燕巢區代天府段494地號附近土地有非法收受處理廢木材案件,貴公司所有車輛KEH-0000於110年2月25日及110年3月8日曾3車次進出該址,貴公司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明知廢棄物應清除至合格之最終處理或再利用場所,卻將廢棄物清除至高雄市燕巢區代天府段494地號案地。(二)貴公司領有乙級清除許可文件,未依清除許可內容規定於本市安南區府安路5段205巷54之1號土地堆置廢木材混合物、廢塑膠混合物、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且分類轉運廢棄物。未將廢棄物清除至合格處理場所。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44-111-02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1/29 | 臺南市 | NT$4,000 | 貴公司所有之自用大貨車(車號:631-US)於109年12月30日載運廢木材行經本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與安平路口旁臨安橋時,未依規定應使用防護網。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 | 41-110-010461 | 違反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裁處。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5/07/24 | 臺南市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 44-104-07000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安寧街一○三巷二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