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王秋玄 | 董事 | 33.5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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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20/08/05 | 彰化縣 | NT$12,000 | 貴公司從事鐵件粉體塗裝作業,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N09812010001),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6月4日現場督察結果如下:(一)貴廠粉體塗裝製程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產出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經廠長表示部分含樹脂成分較高時,回收至製程再使用,惟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非有害廢集塵灰(D-1099)處理方式登載委外處理,未提列廠內再利用,未依規定辦理廢清書變更。(二)上述之集塵灰(D-1099)廠區暫存量約1.5公噸,惟僅申報0.1公噸,未規定於規定時間內主動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情形;另查廢水處理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於109年6月2日曾委託桃園市觀音區冠昇環宇股份有限公司清除處理1.95公噸,惟亦未上網申報清理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9-08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獨鰲村一村巷六六號 |
| 水污染 | 2018/06/11 | 彰化縣 | NT$892,000 | 由廠內原水池(地下貯槽)繞流排放廢水於廠外道路側溝,該行為屬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1款所定繞流排放情形;另查用水來源為自來水及地下水,與許可登記全部為自來水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 30-107-06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第18條之1第1 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3項及第46條之1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獨鰲村一村巷六六號 |
| 水污染 | 2015/03/24 | 彰化縣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30-104-03006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獨鰲村一村巷六六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2/01/04 | 彰化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1-01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永靖鄉獨鰲村一村巷六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