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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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3/03/15 | 桃園市 | NT$78,000 |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段752地號起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應設有1座沉砂池,惟本次稽查時現場無設置沉砂池且未有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至111年11月27日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30日前往複查,複查時該工程仍未設置沉砂池,亦無保存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仍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沉砂池之規定不符。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12-03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愛五街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2/16 | 桃園市 | NT$45,500 |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段752地號起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應設有1座沉砂池,惟本次稽查時現場無設置沉砂池且未有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 30-112-0200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愛五街一一號 |
| 水污染 | 2022/11/29 | 桃園市 | NT$25,000 | 貴公司所屬-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大溪區田心子段上田心子小段573地號等1筆)空污管編:H111H41021-1,領有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削減計畫內沉砂池應為2座(材質:其他不透水材質(帆布),長:4M、寬:3M、深:1.5M),有效容積為36立方公尺,本府環保局於111年9月5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現場未有沉砂設施,與本府核准之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不符,貴公司未依核准削減計畫實施。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11-11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愛五街一一號 |
| 營建工程 | 2015/05/08 | 桃園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3-104-0500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桃園區愛五街一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