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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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年全大運開幕式貴賓晚宴 | 國立高雄大學 | 109/08/12 | 171000.0 | 是 |
| 年終聯誼尾牙餐會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 108/12/17 | 否 | |
| 2019歲末年終聯誼活動(尾牙聚餐)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108/12/11 | 210000.0 | 是 |
| 飛訓部107年尾牙暨108年春節外燴採購 |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 108/01/10 | 995000.0 | 是 |
| 新春歲末年終聯誼餐會勞務承攬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 | 108/01/08 | 118000.0 | 是 |
| 2018歲末年終聯誼活動(尾牙聚餐)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107/12/19 | 204000.0 | 是 |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2017歲末年終聯誼活動(尾牙聚餐)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107/01/16 | 198000.0 | 是 |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5年度歲末年終餐會勞務採購案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 106/01/17 | 197200.0 | 是 |
| 105年教職員工歲末聯誼餐會服務 | 國立高雄大學 | 106/01/06 | 200000.0 | 是 |
| 105年終尾牙暨106年春節餐會委外案 |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 105/12/29 | 990000.0 | 是 |
| 105年加工出口區五一勞動節慶祝大會聯誼餐會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105/04/13 | 否 | |
| 建校80週年暨併校改制20週年校慶餐會 |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 105/03/01 | 150000.0 | 是 |
| 教職員工歲末聯誼餐會 | 國立高雄大學 | 105/01/08 | 174000.0 | 是 |
| 「吉羊如意喜迎春~2015高雄市獨居長輩圍爐活動」餐飲服務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 104/02/03 | 115000.0 | 是 |
| 慶生暨春節,除夕及大年初一餐會委外 | 空軍航空技術學院 | 104/01/29 | 否 | |
| 教職員工歲末聯誼餐會 | 國立高雄大學 | 104/01/28 | 171000.0 | 是 |
| 教職員工歲末聯誼餐會服務案 | 國立高雄大學 | 103/01/17 | 154000.0 | 是 |
| 加工出口區慶祝102年五一勞動節聯誼餐會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102/04/11 | 否 | |
| 伙食炊爨勞務案等乙項 |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 102/03/07 | 否 | |
| 除夕及大年初一餐會委外 | 空軍軍官學校 | 102/01/29 | 否 | |
| 「金蛇報喜迎新春~2013高雄市獨居長輩圍爐活動」餐飲服務採購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 102/01/23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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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境教育 | 2024/09/05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2年8月9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2376699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2年8月25日至本局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50-113-090004 | 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並爰依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裁處。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七五號 |
| 水污染 | 2019/07/03 | 高雄市 | NT$117,000 | 本局派員於108年2月26日至貴公司(本市梓官區中正路75號)稽查時,現場清點可同時提供餐飲座位數,已達688人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57.餐飲業、觀光旅館(飯店),並經本局於108年5月8日派員於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91.9mg/L(標準限值為50mg/L)、化學需氧量576mg/L(標準限值為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前述情事,已分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事業、污水下水道系統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符合放流水標準。」及同法第14條第1項(略以):「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規定,擇一從重裁處。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8-06003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七五號 |
| 固定空污 | 2018/06/22 | 高雄市 | NT$5,000 | 貴公司應於106年11月1日前依「高雄市一定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暨「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設置設備設施,經本局於107年2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10731475800號函,限貴公司於107年5月1日前完成改善。迄今尚未改善完成。已違反「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 | 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 | 20-107-060024 | 違反「高雄市一定規模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辦法」暨「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並依「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2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梓官區中正路七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