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羅麗詩(Thi Le La) | 董事長 | 100.00% | 香港商海盜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Corsair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 Michael G. Potter | 董事 | 100.00% | 香港商海盜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Corsair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 Carina Tan | 董事 | 100.00% | 香港商海盜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Corsair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 Xiaolin Cheng | 監察人 | 100.00% | 香港商海盜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Corsair Holdings (Hong Kong) Limited)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19/09/24 | 桃園市 | NT$60,000 |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於106年1月開始貯存,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一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二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一年。」,惟貴公司於107年2月始清除完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 40-108-09004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里航翔路五號五樓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