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謝錦春 | 董事 | 5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08/11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從事營建重機械進出口買賣、出租,查獲現場燃燒機械使用之砂輪片、棉質手套、擦拭布及機械油泥,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20-114-08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六三巷四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5/04/11 | 桃園市 | NT$2,0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082、自用大貨車)於113年12月1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26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六三巷四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3/11/23 | 臺北市 | NT$60,000 | 使用中之大型車經本局之檢查人員目測、目視或遙測不符合排放標準經本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12-11031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六三巷四號三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22/09/07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082)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致污染環境。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11-0900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 |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六三巷四號三樓 |
| 移動污染 | 2020/08/04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有KEA-2068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 21-109-0801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六三巷四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