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陳淑貞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水污染 | 2025/02/10 | 彰化縣 | NT$60,000 | 未依規定申請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而逕行將清洗製程產生之事業廢水,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02001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5條及其附表3、附表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中華路三一三之一○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3/29 | 高雄市 | NT$6,000 | 金苰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10年1月11日13時35分清運車輛(KEF-9339)載運貴公司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D-1801)至本局仁武焚化廠,經檢查人員發現廢棄物含有過長布條(超過70公分),遭部分退運,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棄物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0-03005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埔鹽鄉埔鹽村中華路三一三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