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關鍵摘要與分析
公司概述
  • 行業與業務: 其他汽車貨運
  • 市場地位: 新創公司
  • 業務模式: 主要從事汽車貨運業務,未提及政府標案或進出口貿易
  • 近期發展: 資本額變更為29,000,000元(2014年)
  • 公司歷程: 成立於2005年,2013年公司地址變更
  • 財務與營運狀況
  • 營收與成長性: 無財務報表資料
  • 員工數趨勢: 目前有8名員工
  • 進出口規模: 無進出口資料
  • 政府標案依存度: 無政府標案資料
  • 財務異常: 無退票紀錄,但有多筆動產抵押
  • 董監事: 董事長蔡孟庭持股0.17%,主要股東為監察人張怡婷持股25.70%,其餘股權分散
  • 法律與監管風險
  • 訴訟紀錄: 涉及多起裁判案件,包括損害賠償和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 勞動法違規: 無
  • 政府黑名單: 無
  • 聲譽與市場風險
  • 政治獻金: 無政治獻金記錄
  • 品牌與專利: 無註冊商標或技術專利
  • 關聯企業與營運風險
  • 關聯企業: 無相互持股公司
  • 同地址公司: 與鎮錩營造有限公司、馬力發土木包工業、統新通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用地址
  •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03 , 03:28 AM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0/03 , 03:28 AM
    負責人
    蔡孟庭
    統一編號
    27776194
    成立日期
    2005/04/29
    資本額
    29,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29,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1-10號1樓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蔡孟庭 董事長 0.17%
    陳名儒 董事 0.00%
    謝育庭 董事 3.10%
    張怡婷 監察人 25.70%

    營業項目

  • 其他汽車貨運(494099)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29,000,000
    2014/10/14
  • 公司地址變更為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1-10號1樓
    2013/04/10
  •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21/06/29 2034/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43,2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21/06/29 2034/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43,2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21/03/15 2034/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43,2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21/03/15 2034/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43,2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20/07/17 2033/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17,7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19/07/19 2032/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64,8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19/07/19 2032/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64,8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19/06/11 2032/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64,800,000 (新台幣)
    動產抵押 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27776194 2019/06/11 2032/03/31 合迪股份有限公司 22424994 64,800,000 (新台幣)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損害賠償
    2013
  • 返還不當得利等
    2024
  •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2015
  • 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
    2025
  • 因業務過失重傷害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012
  • 水利法
    2025
  • 交通裁決
    2015
  • 聲請扣押
    2025
  • 廢棄物清理法
    2022
  • 返還不當得利等
    2022 2024
  • 請求給付職業災害補償等
    2025
  •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聲明異議
    2008 2009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24/01/11 新北市 NT$60,0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J-***)載運剩餘土石方,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經掃描文件QR Code顯示尚未載運、未刷取條碼等訊息,且車輛出場(抵達)時間均為空白,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3-01001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6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4/01/03 苗栗縣 NT$60,000 本局於112年12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聯港派出所,查獲謝○○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F-0999)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後龍鎮頭湖段99-2地號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3-01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22/08/31 雲林縣 NT$180,000 1.本局於110年6月21日15時29分會同麥寮分駐所員警,稽查時工業路1-1號(台塑園區)查獲5台聯結車,經查車斗上內容物為剩餘土石方表面目視未夾雜一般廢棄物,另查5台聯結車(統新通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蔡○○公司所有。2.另查5台聯結車駕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聯結車駕駛應將剩餘土石方清運至合法土資場、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並於110年6月28日前提送妥善清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另涉及剩餘土石方使用符合規定,將函請本府水利處本權責辦理。1.本局於110年6月21日15時29分會同麥寮分駐所員警,稽查時工業路1-1號(台塑園區)查獲5台聯結車,經查車斗上內容物為剩餘土石方表面目視未夾雜一般廢棄物,另查5台聯結車(統新通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為蔡○○公司所有。2.另查5台聯結車駕駛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3.已當面告知聯結車駕駛應將剩餘土石方清運至合法土資場、廢棄物再利用機構,並於110年6月28日前提送妥善清理證明文件至本局備查,另涉及剩餘土石方使用符合規定,將函請本府水利處本權責辦理。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1-111-0801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22/05/20 雲林縣 NT$120,000 1.本局於110年6月22日12時45分至麥寮分駐所,據警方表示於今日10時33分至雲三之一線附近攔獲乙輛曳引車,車上載有剩餘土石方,據駕駛表示該車物料由A砂石有限公司產出,將載運至豐安段560、569地號,惟未能提供隨車應檢具相關文件證明,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告發。2.遂命該車物料退運回原產地或合法土資場處理,並提送退運相關證明予本局,另告知其上述違法之規定及確認內容,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3.另駕駛表示該車輛屬台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1-111-05007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22/04/19 雲林縣 NT$60,000 1.本局於110年6月10日01時41分會同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員警至現場查察,稽查當時於六輕聯外道路旁停放2車輛(車頭:KLJ-2097車尾:HBC-6067、車頭:KLF-0329車尾:HBA-7579),該2車輛駕駛所提供資料,其土方來源齊國砂石有限公司,並駕駛人員表示提貨聯為齊國砂石有限公司(至齊國載運)。2.經查該提貨聯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所開立,非齊國砂石有限公司所開立,與合約書內容及駕駛人員陳述不相符。次查現場車輛內容土方應為剩餘土石方,該2名駕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產源及處理地點之合法證明文件,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告發。3.簡成翰駕駛KLJ-2097接HBC6067,陳勝雄駕駛KLF-0329接HBA-7579,皆表示為台新通運有限公司員工。4.已當面告知之駕駛公司員工,已違反上述條款,如有疑義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5.另請2駕駛人員將車上剩餘土石方退回產源端或清運至合法土資場,處理機構,並於110年6月18日前提送相關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1-111-04004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2/02/22 彰化縣 NT$120,000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763-JD,尾車:89-BB載運營建賸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11日行經本縣大城鄉三塊厝段0211-0001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賸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11日現場稽查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1-02007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2/01/26 彰化縣 NT$120,000 查貴公司所屬車輛(曳引車車牌號碼:LAG-865,車斗:63-BS)於110年12月25日3時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竹塘鄉中央路二段500號附近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竹塘分駐所警員攔查,惟貴公司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竹塘分駐所通報本局會同稽查查證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1-01003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8/23 彰化縣 NT$60,000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7日行經本縣大城鄉三塊厝段0211-0001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7日現場稽查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8003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8/19 彰化縣 NT$60,000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7日行經本縣大城鄉三塊厝段0211-0001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7日現場稽查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8002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8/19 彰化縣 NT$60,000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於110年8月7日行經本縣大城鄉三塊厝段0211-0001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西港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7日現場稽查屬實。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8002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8/04 彰化縣 NT$60,000 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8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7/31 苗栗縣 NT$30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及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997(子車:HBA-7597,司機:許俊彥)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上述地點,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7002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7/31 苗栗縣 NT$30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通霄順千汽車維修中心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2097(子車:HBC-6067,司機:簡成翰)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土方來源為廣寶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回填地點為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7002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7/31 苗栗縣 NT$30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通霄順千汽車維修中心前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2099(子車:HBC-6069,司機:吳育恆)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合約土方來源為廣寶科技實業有限公司,回填地點為本縣轄通霄鎮五里牌段隘口寮小段28、30-1、30-2、235-8等11筆地號,本案業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查詢回復及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7002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6/09 新北市 NT$60,0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0326)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現場核對人員欄位日期空白未填寫,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6002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1/01/11 新北市 NT$60,000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0328)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10-01001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882-HY(子車:62-BC,司機:邱文瑞)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苑裡鎮苑坑段67、68、69、70、71及72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明盛砂石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剩餘土石方場,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906-HY(子車:HF-266,司機:張金音)載運剩餘土石方至苑裡鎮苑坑段67、68、69、70、71及72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明盛砂石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剩餘土石方場,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產生源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24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997(子車:HBA-7597,司機:陳建龍)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回填,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羅立工程有限公司(嘉寶土資場),買方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有公司)再轉賣鄒濟鴻,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詢羅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立公司)查核回覆,成有實業有限公司109年6月及8月分別簽約購入再利用產品(土方)2000M3及3000 M3,,惟經羅立公司查察成有公司自109年6月至9月份出貨數量均為0,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進出場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24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882-HY(子車:62-BC)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回填,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羅立工程有限公司(嘉寶土資場),買方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有公司)再轉賣鄒濟鴻,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詢羅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立公司)查核回覆,成有實業有限公司109年6月及8月分別簽約購入再利用產品(土方)2000M3及3000 M3,,惟經羅立公司查察成有公司自109年6月至9月份出貨數量均為0,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進出場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5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24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326(子車:HBA-7576)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回填,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羅立工程有限公司(嘉寶土資場),買方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有公司)再轉賣鄒濟鴻,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詢羅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立公司)查核回覆,成有實業有限公司109年6月及8月分別簽約購入再利用產品(土方)2000M3及3000 M3,,惟經羅立公司查察成有公司自109年6月至9月份出貨數量均為0,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進出場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24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325(子車:HBA-7575)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回填,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羅立工程有限公司(嘉寶土資場),買方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有公司)再轉賣鄒濟鴻,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詢羅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立公司)查核回覆,成有實業有限公司109年6月及8月分別簽約購入再利用產品(土方)2000M3及3000 M3,惟經羅立公司查察成有公司自109年6月至9月份出貨數量均為0,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進出場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1/01/09 苗栗縣 NT$24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328(子車:HBA-7578)載運剩餘土石方至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回填,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土方買賣合約書產生源為羅立工程有限公司(嘉寶土資場),買方為成有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有公司)再轉賣鄒濟鴻,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詢羅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羅立公司)查核回覆,成有實業有限公司109年6月及8月分別簽約購入再利用產品(土方)2000M3及3000 M3,惟經羅立公司查察成有公司自109年6月至9月份出貨數量均為0,亦未有貴公司所屬車輛進出場紀錄,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攜帶之土方買賣合約書,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10-01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9/30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998(子車:HBA-7598,司機:劉奕煒)載運剩餘土石方回填於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買賣合約書,未有回填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9-09001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9/30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8269(子車:28-NU,司機:林智清)載運剩餘土石方回填於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買賣合約書,未有回填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09-09000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2020/09/29 苗栗縣 NT$60,000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F-0328(子車:HBA-7578,司機:劉周紘)載運剩餘土石方回填於通霄鎮大坪頂段658地號土地,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攜帶持有之買賣合約書,未有回填地點,視同未隨車持有合法土石方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4-109-09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8/01/29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7-010034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8/01/09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7-01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行為時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7/01/19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6-01003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行為時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6/04/20 新竹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 40-105-04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6/03/03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5-030007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5/10/05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4-10001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5/06/29 苗栗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4-060006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5/04/27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4-04005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水污染 2015/04/21 苗栗縣 NT$70,000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30-104-040002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第6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4/08/25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3-08009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3/09/03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2-09001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裁罰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上新里上新一之一○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13/01/24 臺中市 NT$1,200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41-102-0149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3/01/04 苗栗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2-01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2/08/17 苗栗縣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1-08002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一般廢棄物 2012/04/06 臺中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1-101-04011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1/01/03 新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100-01000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0/11/19 臺北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40-099-110050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0/03/24 新竹市 NT$60,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 40-099-03000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內灣八七之一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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