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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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9/10/28 | 臺中市 | NT$10,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44巷5之2弄6號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0848 - 07號),經查已符合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應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105年11月19日前規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之代理人,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貴公司已於107年6月10日提送申請資料並經本局核備在案,故無再限期辦理改善必要。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30-108-10011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水污染 | 2015/08/05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04-07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水污染 | 2015/08/05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7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水污染 | 2015/08/05 | 臺中市 | NT$10,000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4-07003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之規定,並依水污 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5/06/26 | 臺中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04-06001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款裁處。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 2015/06/13 | 臺中市 | NT$60,000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34-104-060001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事業廢棄物 | 2014/05/13 | 臺中市 | NT$60,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05001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 |
| 水污染 | 2012/11/15 | 臺中市 | NT$6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1-11001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太平區太平里新仁路一段四四巷五之二弄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