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黃文石 | 董事 | 6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1/09/30 | 高雄市 | NT$60,000 | 案經本局派員於110年08月21日13時28分前往稽查,配合田寮分駐所警員於周界(地點)巡查,發現貴公司駕駛以大卡車kEB7957承載廢棄土傾倒於田寮區國有土地上,經本局人員現場攔檢盤問,未隨車攜帶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清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0-090044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六五之一二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21/05/21 | 高雄市 | NT$2,400 | 砂石場內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沙土,致污染路面。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0-05077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 高雄市岡山區嘉新東路六五之一二號 |
| 水污染 | 2015/06/18 | 高雄市 | NT$30,000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4-06002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宏中街四八○之一號 | |
| 固定空污 | 2015/05/07 | 高雄市 | NT$100,000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04-05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岡山區嘉興里宏中街四八○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