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簡文鋒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
| 強化小型工程車功能2台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 | 111/03/07 | 438900.0 | 是 |
| 臺東縣警察局--警用汽車拖吊車1輛 | 臺東縣政府 | 104/04/09 | 否 | |
| 購置25-27人座中型冷氣客車4輛 | 福建省連江縣公共車船管理處 | 103/06/24 | 否 | |
| 軌道維修平台吊車RC21車吊臂修復工作 | 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103/02/25 | 否 | |
| 馬祖區營業處採購6噸級大型工程車二輛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馬祖區營業處 | 102/11/2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2/03/10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所屬廠區內燃燒廢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1-03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莊區明中街四三巷四之三號 |
| 一般廢棄物 | 2017/08/14 | 新北市 | NT$1,200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AP-6080)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41-106-08087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新莊區明中街四三巷四之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