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呂維宗 | 董事 | 10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8/11 | 新北市 | NT$6,000 | 貴公司為核可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10新北市廢甲清字第0143號),原核可之甲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於110年11月1日離職,惟貴公司未於該技術人員離職後30日內另聘甲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繼任。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44-111-08001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2款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一四之一七號二樓 |
| 固定空污 | 2021/08/06 | 新北市 | NT$100,000 | 貴公司於廠址後方燃燒廢棧板及雜草,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 20-110-08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暨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第4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三峽區添福里添福一四之一七號二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