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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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 | 2024/09/06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作業(回收項目:廢機動車輛等),並領有桃園市政府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本局113年8月19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結果,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13年7月份營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45-113-09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2項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楊梅區新梅五街二○巷八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3/06/19 | 桃園市 | NT$500 |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83-BL、自用大貨車)於112年5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2-06028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楊梅區新梅五街二○巷八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