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葉哲維 | 董事長 | 100.00% | 來來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 葉勝謙 | 董事 | 100.00% | 來來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 葉哲愷 | 董事 | 100.00% | 來來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 葉宇宸 | 監察人 | 100.00% | 來來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26 | 嘉義縣 | NT$12,000 | 本案於112年4月13日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工廠聯合會勘,查有 以下缺失:1.貴公司廢棄物R-0119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附廠區配置圖不符。2.另R-0119、D-1799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3.112年3月廢棄物貯存於112年4月13日申報,已逾申報期限,查核R-0119(下腳品買賣契約書)未登載廢棄物種類。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2-05000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三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1/11 | 嘉義縣 | NT$6,000 | 本案為申請解除列管判定,貴公司自行施作「東晟水產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拆除工程」,工程地點:本縣義竹鄉龍蛟潭段工業小段40地號,經系統查驗貴公司110年4月至110年11月廢棄物申報情形,異常為110年10月申報R-0503營建混合物產出、貯存與聯單明顯申報質量不平衡,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1-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三號 |
| 水污染 | 2020/01/13 | 嘉義縣 | NT$264,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油脂:40mg/L,限值1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9-01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9/01/30 | 嘉義縣 | NT$168,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63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435mg/L,限值15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8-01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8/12/14 | 嘉義縣 | NT$99,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化學需氧量:184mg/L,限值15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12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8/07/02 | 嘉義縣 | NT$63,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本局派員稽查採樣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126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239mg/L,限值15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06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17/06/16 | 嘉義縣 | NT$10,000 | 貴公司位於本縣義竹鄉之工廠,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未正確紀錄放流水累計型流量計之讀數。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106-06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5/08 | 嘉義縣 | NT$12,000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3月13日派員督察,經查貴公司未正確申報食品加工污泥貯存情形及露天貯存食品加工污泥,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06-050002 | 違反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三號 |
| 水污染 | 2015/12/30 | 嘉義縣 | NT$11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4-120006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 事業廢棄物 | 2014/11/13 | 嘉義縣 | NT$6,0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3-11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三號 | |
| 水污染 | 2013/10/22 | 嘉義縣 | NT$11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2-100002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萬華區長順街四二號一樓 | |
| 水污染 | 2010/06/02 | 嘉義縣 | NT$26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30-099-060001 | 違反放流水標準第2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8條之規定,並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40條裁處。 | 嘉義縣義竹鄉龍蛟村義工三路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