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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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12/30 | 桃園市 | NT$100,000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1)」(環空操證字第H4086-05號),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4年11月7日派員執行督察,稽查時查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活性碳吸附設備(A001)之操作條件:設備壓降7-10cmH2O範圍內上下跳動 ,已超出許可證操作值(許可證核定範圍:1-4c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12002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工六路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