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杜與聰 | 董事 | 100.00% |
|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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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體獎勵補助紡織印刷機及直噴機 | 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 | 107/01/26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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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5/07/17 | 新北市 | NT$34,000 | 貴公司從事印刷製程,清洗桶槽及抹布致有色廢水排入連外溝渠,在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內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排放廢(污)水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4-07002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環境部113年1月16日環部水字第1121335997號公告事項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三、(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第3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二一八巷八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4/03/07 | 新北市 | NT$60,000 | 貴公司所屬廠區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將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3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二一八巷八號一樓 |
| 水污染 | 2024/03/07 | 新北市 | NT$0 | 貴公司所屬廠區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化工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將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3-03000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1項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二段二一八巷八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5/03/25 | 新北市 | NT$1,200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4-0317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本局處理民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一般廢棄物)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三段二四六之六號七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