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全事業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2/02 , 07:2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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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全事業有限公司基本資料

負責人
吳榮進
統一編號
27461552
成立日期
2004/10/07
資本額
1,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17之2號一樓
網站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企業透視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吳榮進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一般事業廢棄物清除(381111)
  • 公司歷程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財務體質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營運軌跡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風險掃描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移動污染 2025/10/20 臺中市 NT$2,000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902-UB車輛於114年07月23日11時14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100126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一七之二號一樓
    移動污染 2025/10/20 臺中市 NT$2,000 信全事業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95-RF車輛於114年08月21日09時52分行經本局公告空氣品質維護區中央公園,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21-114-100127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一七之二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3/12/14 臺中市 NT$6,000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字號:108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037號),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專責人員設置系統與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系統資料,經比對發現貴公司專業技術人員吳○○投保於馥麗生醫有限公司之情事,本局於112年10月27日函請確○○是否有兼任環保法規以外法規所定專責(任)人員之情事並提供上班打卡、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薪資資料或其他可證明之文件,貴公司於112年11月3日回復本局專責人○○已離職馥麗生醫有限公司,惟經本局書面審查所述資料不齊全,故於112年11月13日再次函請就專業技術人○○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於112年11月17日前函復本局,貴公司於112年11月17日回復本局專責人○○相關佐證資料,惟經本局書面審○○之被保險人投保資料明細,發現其未專職專任並常駐於貴公司之客觀事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 40-112-12000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5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一七之二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20/01/09 臺中市 NT$6,000 查獲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廢棄物之貯存,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0-109-010008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緩額度裁罰準則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一七之二號一樓
    事業廢棄物 2018/05/18 臺中市 NT$6,000 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07年3月22日所屬車號902-UB載運廢棄物至本局資源回收(焚化)廠(文山廠)處理時,經現場查驗,發現與進廠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與申報內容不符(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依規定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完成連線申報其前月之營運紀錄,惟經本局107年3月31日稽查,107年3月未有上開事項之營運紀錄,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貴公司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07年3月22日所屬車號902-UB載運廢棄物至本局資源回收(焚化)廠(文山廠)處理時,經現場查驗,發現與進廠廢棄物(D-0299;廢塑膠混合物)與申報內容不符(D-0899;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依規定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完成連線申報其前月之營運紀錄,惟經本局107年3月31日稽查,107年3月未有上開事項之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規定。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40-107-050019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臺中市西屯區永昌一街一七之二號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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