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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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之製造流程為:鋼板→蝕刻(鹽酸+氯化鐵蝕刻)→產品(腳踏車踏板止滑板等金屬製品),係屬金屬表面處理業(即金屬製品製造業),且貴公司商業登記資料之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萬元,屬環保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提具廢清書至機關審查核准後即逕行營運。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06-04006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三○之三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17/04/18 | 臺南市 | NT$6,000 | 貴公司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與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之製造流程為:鋼板→蝕刻(鹽酸+氯化鐵蝕刻)→產品(腳踏車踏板止滑板等金屬製品),貴公司衍生之廢棄物包括廢蝕刻液(氯化鐵)每月約5噸交由中懋有限公司及玥暵化工有限公司處理,經蝕刻後之下腳料交由長顁金屬有限公司,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機構並簽訂合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06-04006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三○之三七號 |
| 水污染 | 2017/03/01 | 臺南市 | NT$3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未領有工廠登記證及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自將產生之廢(污)水排至廠房後方廢水貯存槽貯留廢水。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30-106-03000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三○之三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17/02/03 | 臺南市 | NT$100,000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本市安定區六嘉里4鄰六塊寮30-37號)稽查,發現現場製程以不銹鋼板經阻光油墨塗佈,以酸性氯化鐵溶液蝕刻進行金屬表面處理,酸性溶液年使用量39公噸/年,屬環保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製成品表面處理業金屬製品表面清洗程序,酸鹼液總實際用量達20公噸/年以上規定,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20-106-02000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安定區六嘉里六塊寮三○之三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