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 |
2025/05/28 |
桃園市 |
NT$429,000 |
貴公司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7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為121mg/L(放流水標準:30mg/L),鎳0.930mg/L(放流水標準:0.7mg/L),化學需氧量:407mg/L(放流水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50019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水污染 |
2025/02/25 |
桃園市 |
NT$1,771,2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113年11月20日於貴事業放流口D01採樣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220mg/L(標準:1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且現場廢污水處理設施加藥設備故障,未添加許可登載藥劑(硫化鈉及活性碳),一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14條第1項規定,從重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處分。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4-020042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水污染 |
2025/02/25 |
桃園市 |
NT$81,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人員113年11月20日至貴事業稽查,貴事業放流水計測設施於許可證登載為電磁式流量計測設施,惟現場放流水計測設施為輪子式流量計測設施,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30-114-02004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水污染 |
2025/02/25 |
桃園市 |
NT$22,500 |
案經本府環保局113年11月20日至貴事業稽查,貴事業放流口D01放流水排放中,惟放流水計測設施讀值仍為零,另查閱113年9月至11月每日操作日報表,最近一次操作報表填寫日期停留於113年11月4日,且前開期間未每日或每次確實填表抄寫,以上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及第65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
30-114-02004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6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1/06 |
桃園市 |
NT$9,000 |
經查環境保護許可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管理系統,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陳○○已於113年5月14日離職,惟貴事業遲於113年11月7日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4-01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水污染 |
2023/08/29 |
桃園市 |
NT$33,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5月2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立於本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210號之工廠稽查,該廠係從事電鍍業(管制編號:H52A6757),查廠內因淹水致設備使用之切削油經廠內水溝滲流至廠外灌溉溝渠,造成水體水質污染。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12-08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水污染 |
2023/08/02 |
桃園市 |
NT$75,000 |
貴公司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4491-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5月5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1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00mg/L)。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2-080003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18 |
桃園市 |
NT$60,000 |
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A-8801)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500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3/05/18 |
桃園市 |
NT$6,000 |
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自111年1月至112年2月皆未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0-112-050098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3/03 |
桃園市 |
NT$9,000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52A6757)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9年4月14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11,150萬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資本總額為24,500萬元,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惟查專責人員設置動態紀錄,貴公司迄今尚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40-111-03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子路二一○號(一、二、三、四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