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可食品有限公司 核准設立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2 , 04:4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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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王育森
統一編號
27436392
成立日期
2004/09/02
資本額
1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股票代號
電話
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上林里草溪路211-35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王育森 董事 100.00%

營業項目

  • 豆腐(乾、皮)製造(083016)
  • 公司歷程

  • 公司地址變更為南投縣草屯鎮上林里草溪路211-35號
    2019/06/24
  • 公司負責人變更為王育森
    2019/06/24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107年南投縣議員選舉 50000.0
    總收入金額 50000.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107年南投縣議員選舉 50000.0
    總支出金額 50000.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4 - - -
    2023 - - -
    2022 - - -
    2021 - - -
    2020 - - -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南投縣_生產中 1
    總數量 1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 給付價金
    2009
  • 給付貨款
    2012
  • 給付貨款
    2015
  •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2018/08/20 勞動基準法第24條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水污染 2023/10/30 南投縣 NT$60,000 貴公司於111年12月27日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規定,本府於112年7月10日府授環水字第112012576號函裁處並命限期改善,依同函限期改善通知書,貴公司應於通知書送達日起30日內,提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前述通知書送達日為112年7月11日,貴公司於112年8月22日函文檢送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及「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管理系統」線上申請案之收執聯辨理變更,已逾應提送之期限。貴公司位於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之限期內完成變更文件提送,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30-112-10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二一一之三五號
    水污染 2023/07/10 南投縣 NT$1,755,000 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2月27日稽查廢水處理設施、管線及放流口,稽查當下貴公司代表敘明廢(污)水放流管線附掛於側溝處,以分接管線接至非核准之放流口排放,當下並至現場實際確認,拍照記錄。貴公司坦承以未經核准登記專管方式,使廢(污)水放流至非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1條第1項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30-112-070001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二一一之三五號
    水污染 2022/01/19 南投縣 NT$67,500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8日進行專案查核時,廠內製成正常運作中並產生作業廢水,廢水處理設施鼓風機未正常開機且化學混擬程序單元、終沉池未定時清理致大量污泥累積,現場明顯未維持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搓師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 30-111-010003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5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二一一之三五號
    水污染 2012/12/11 南投縣 NT$150,000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30-101-120004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二一一之三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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