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4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印刷電路板上漆作業使用後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及廢水處理設施污泥脫水機至酸化暫存槽有產出廢油墨渣(D-2405),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應於114年4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114年5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查獲貴公司產生之廢油墨容器(D-0299)及廢水處理設施污泥脫水機至酸化暫存槽有產出廢油墨渣(D-2405)仍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9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9/04 |
桃園市 |
NT$24,000 |
案經本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貴公司產出之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未與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貴公司應於114年4月20日前完成改善,惟本局114年5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複查,查獲貴公司產出之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仍未與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4-09002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固定空污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10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稽查時作業中,惟印刷機作業區(E002)有一印刷機未依許可文件規定設置氣罩收集空氣污染物,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5000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24,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印刷電路板上漆作業使用後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40-114-05000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6,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印刷電路板上漆作業使用後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及廢水處理設施污泥脫水機至酸化暫存槽有產出廢油墨渣(D-2405),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4-05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內殘留廢油墨容器(一般事業廢棄物D-0299)與廢水處理設施產出含銅污泥(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混合貯存。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 |
40-114-05001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60,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廢水處理設施產出含銅污泥(C-0110)貯存區未有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
40-114-05001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5/05/06 |
桃園市 |
NT$12,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2月20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至貴公司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產出之殘留廢油墨容器(D-0299)未與合格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簽訂契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40-114-05001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7/01 |
桃園市 |
NT$60,000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1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貴事業為已取得桃園市政府事業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應依前開規定辦理,合先敘明。依據本局勾稽貴事業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中之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2年1月至113年4月),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銅及其化合物(總銅)(代碼:C-0110)],於勾稽區間內無清運聯單紀錄,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已超過貯存1 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 |
40-113-070010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
| 水污染 |
2022/07/16 |
桃園市 |
NT$105,000 |
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1-07002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瓦窯里南山路一段三四九巷七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