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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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廢棄物 | 2022/05/30 | 雲林縣 | NT$1,200 | 1.本局於110年10月26日17時00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現場工程作業中,於場外未發現丟棄生活垃圾,據工地主任表示工程內丟棄生活垃圾皆集中管理並無丟棄他處,另於場外出入口皆有泥沙未灑水清理,已有影響環境衛生、污染路面,上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依法告發。2.可於文到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逾期視同放棄。3.現場立即灑水,視同改善完成。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11-050097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 雲林縣虎尾鎮平和里大成街三三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