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散

最後更新時間 2025/11/01 , 0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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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統一編號
27283163
成立日期
2004/05/04
資本額
30,000,000元
實收資本額
30,000,000元
股票代號
電話
02-86868538
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113號
網站

董監事

姓名 職稱 持有股份 代表法人
蔡本益 監察人 7.75%

營業項目

  • 印刷電路板製造(263000)
  • 公司歷程

  • 資本額變更為30,000,000
    2014/06/30
  • 同地址公司

    員工人數

    財務報表

    動產抵押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案件類別 債務人名稱 債務人統編 契約啟始日期 契約終止日期 抵押權人名稱 抵押權人統編 擔保債權金額

    選舉收入(政治獻金)

    收入名稱 收入金額
    總收入金額 0

    選舉支出(政治獻金)

    支出名稱 支出金額
    總支出金額 0

    標案拒往

    機關名稱 公告日期 生效日期 截止日期 期間

    進出口資料

    下載完整報告查看完整數據
    年份 月份 總進口實績(美金) 總出口實績(美金)
    2025 - - -
    2024 01-4 0萬 0萬
    2023 01-8 0萬 0萬
    2022 01-9 0萬 0萬
    2021 01-9 0萬 0萬

    商標

    專利

    工廠

    地區 數量
    總數量

    政府標案

    標案名稱 機關名稱 決標日期 決標金額 是否得標

    裁判書查詢

    勞權違規

    日期 違反法規法條 罰鍰金額

    污染源裁處

    污染類別 裁處時間 裁處機關 裁處金額 違反事實 違反法令 裁處書字號 裁處理由及法令 公司地址
    事業廢棄物 2018/12/21 新北市 NT$6,000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鑽孔代工作業,其製程原物料使用尿素板,並產生廢棄物「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02),惟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40-107-120011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一一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2/21 新北市 NT$6,000 貴公司從事印刷電路板鑽孔代工作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申報106年10月至107年6月廢棄物「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代碼:E-0221)產出量、貯存量及聯單清運量與實際不符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7-120012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二(三)1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一一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8/12/21 新北市 NT$6,000 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依規定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40-107-120013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本局處理事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一一三號
    事業廢棄物 2012/12/14 新北市 NT$6,000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40-101-120021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行政院環保署96年2月27日環署廢字第0960014347F號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事項二(二)、(三)、(四)1規定,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第1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新北市樹林區東順街一一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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