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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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1/12/02 | 臺北市 | NT$6,000 | 一般事業廢棄物之清運機具裝置即時追蹤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清運車輛車號:C*-*0,第35週[110/08/22~110/08/28],未依規定於該週之次周五前上網做週確認)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0-12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五七號三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4/06 | 臺北市 | NT$6,000 | 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 44-109-04001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北市信義區松信路五七號三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