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固定空污 | 2025/01/20 | 桃園市 | NT$225,000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0月4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龍安街二段986號稽查,查獲臺端(即詠安建材工程行)正於場內燃燒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20-114-01000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安街二段九八六號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2/08/10 | 桃園市 | NT$6,000 | 臺端所屬事業詠安建材工程行係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五)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辦理。經本局111年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屬事業詠安建材工程行111年5月之營運紀錄未於期限內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11-08000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安街二段九八六號 |
| 移動污染 | 2022/03/23 | 桃園市 | NT$500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561-VM、自用大貨車)於111年1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1-03090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安街二段九八六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0/10/06 | 桃園市 | NT$0 | 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行為。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40-109-10000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7條裁處。 | 桃園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安街二段九八六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