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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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梁麗櫻 | 1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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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24/04/25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所屬ooooo從事食品製造,雖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惟在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內逕行排放廢(污)水(含豆腐渣汁之乳白色廢水)於地面水體或沿岸規定距離,影響水體品質,屬公告之足使水污染行為。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3-04003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環境部113年1月16日環部水字第1121335997號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四、(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9/05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即再興豆腐坊)從事食品加工業,惟未經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排放作業廢水(豆腐殘渣)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090006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四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7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5/25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即再興豆腐坊)從事食品加工業,惟未經妥善處理及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排放作業廢水(豆腐殘渣)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050031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3/05/04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所屬再興豆腐坊從事食品製造,為未達水污染防治法公告事業管制規模之業者,經查在水污染管制區內(淡水河系),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五股坑溪),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2-05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附表四(一)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22/11/17 | 新北市 | NT$30,000 |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五股坑溪),影響水體品質。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30-111-11001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為」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
| 水污染 | 2017/10/30 | 新北市 | NT$30,000 | 臺端所屬再興豆腐坊從事豆腐製造之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逕行棄置其它污染物(豆腐原液)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6-100050 | 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及第5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一段二八七巷二七之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