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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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0/12/21 | 嘉義縣 | NT$100,000 | 貴行於本縣太保市東新段305、305-3地號堆置土方及廢棄物(廢瀝青塊),經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3月27日派員督察,發現:堆置區域四周無設置防塵網及阻隔設施、通行路徑及區域未採行污染防制設施、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操作及裝卸作業未採行防制措施,合計缺失共4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第6條第2、3款、第7條第1款至第5款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20-109-09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雲林縣莿桐鄉埔子村埔子路一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