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 2022/01/10 | 臺南市 | NT$30,000 | 本局於109年11月30日派員前往貴企業社執行稽查,見係從事廢塑膠回收、破碎等相關資源回收再利用事業,因貯存場所物料掉落地面未具有防止掉落之必要設備或措施。 | 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 | 43-111-010001 | 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5條第4項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同法第2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里豐里六○之二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1/12/27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10年9月30日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稽查,現場稽查時貴社刻正進行洗選、破碎等再利用行為,惟貴社於100年9月23日取得本府核發府環廢字第1000713813號再生利用核准函,其G-0201再生利用用途僅為批發零售業,現場操作情形顯與其檢核內容不符,且未取得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檢核)。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40-110-12006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玉井區豐里里豐里六○之二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