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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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17/12/15 | 高雄市 | NT$6,000 | 本局於106年7月26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貴事業106年4月至6月期間,未依規定於每月10日前以網路申報前月之營運紀錄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44-106-12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1之規定,處以罰鍰新臺幣6,000元罰鍰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左營區重立路一三六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