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案名稱 | 機關名稱 | 決標日期 | 決標金額 | 是否得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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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年度(111學年度)應屆畢業生縣長獎獎品-背包採購案 | 彰化縣政府 | 112/03/07 | 否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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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空污 | 2025/04/25 | 彰化縣 | NT$160,000 | 114年2月26日查核時現場污染源攪拌作業區(E001)、上糊機(E003、E007)作業中,查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廢氣處理量數值跳動落差大(個位數至萬位數)無法確認數值,以及113年3月至114年1月換水量或換水頻率未符合許可操作範圍,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4-040021 | 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4/11/18 | 彰化縣 | NT$450,000 | 查核時污染源上糊機(E002、E003)運作中,惟檢視其空污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發現其洗滌液循環水槽內無洗滌液,致廢氣未經洗滌處理即由排放管道P001排放,該事業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20-113-110022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4/11/18 | 彰化縣 | NT$100,000 | 增設1條發泡產線進行TPU發泡作業,該製程未核定於操作許可證即逕行運作,其未依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3-110023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4/04/28 | 彰化縣 | NT$200,000 | 貴公司原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林○○於113年1月31日離職,未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於離職或異動事實發生後15日內提報專責代理人代理。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3-040019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4/04/28 | 彰化縣 | NT$200,000 | 原專責代理人巫○○於112年7月17日離職未依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於更動日起15日內向本府申請重新申請核定設置。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 20-113-040020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9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 「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固定空污 | 2023/03/06 | 彰化縣 | NT$600,000 | 二廠領有PU皮製造程序(M01)設置許可證,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26日派員稽查,現場污染源E004膠布作業區及E005表面處理機均運作中,經查貴公司二廠之PU皮製造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20-112-030008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路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8/12/06 | 彰化縣 | NT$12,000 | 未依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30-107-12001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爰本府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規定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及其附表3、8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彰化縣鹿港鎮東石里鹿工南二路三一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