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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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 | 2018/11/15 | 臺南市 | NT$60,000 |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9月17日派員前往稽查,於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54.0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30-107-110020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洲工街一四五巷一一、一三號 |
| 水污染 | 2011/09/08 | 臺南市 | NT$90,000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0-090004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附表項次1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永康區塩洲里洲工街一四五巷一一、一三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