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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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2/01/17 | 臺南市 | NT$5,000 | 110年12月13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208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6年4月出廠(第2期車)的K*B-5360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21-111-0101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1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一段六六五巷一○一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0/08/30 | 臺南市 | NT$12,000 | 貴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經本局依同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至109年7月17日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本局於109年7月20日派員至臺南市關廟區保東段1153地號土地複查改善情形,惟上址土地上仍堆置有廢塑膠等物,未全部清理完成,未完成改善。 | 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 | 44-109-080005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同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3項次3之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一段六六五巷一○一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0/05/21 | 臺南市 | NT$6,000 | 本局於109年3月23日09時50分許派員前往關廟區保東段1153地號稽查,稽查當時發現貴公司於該地號堆置有廢塑膠、碎磚瓦、廢木材、廢鐵等物,經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南市廢清乙字第396-1091231-01號),惟查該地號未有登載於貴公司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內做為轉運站或貯存場,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40-109-05004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款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項次三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一段六六五巷一○一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