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姓名 | 職稱 | 持有股份 | 代表法人 |
|---|---|---|---|
| 張玄昌 | 董事 | 30.00% |
|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0/31 | 新竹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於114年6月26日上午11時58分行駛於國1-苗栗縣頭份交流道北上出口,惟查尚無該車輛GPS軌跡,週確認申報內容為「本日無啟動」,申報內容不確實,且未依規定維持GPS系統正常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10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南門里中華路二段五五三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5/10/31 | 新竹市 | NT$6,000 | 貴公司所屬清除車輛於114年6月25日上午11時58分行駛於國1-苗栗縣頭份交流道北上出口,惟查尚無該車輛GPS軌跡,週確認申報內容為「本日無啟動」,申報內容不確實,且未依規定維持GPS系統正常運作,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44-114-10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南門里中華路二段五五三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4/09/06 | 苗栗縣 | NT$60,000 |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山腳外環道(致民國中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K-0775(司機:張裕凱)載運廢木材,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持有之隨車證明文件未有再利用或處理地點,亦未有相關契約書,以供檢查。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40-113-090003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新竹市東區南門里中華路二段五五三號一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