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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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動污染 | 2025/04/01 | 南投縣 | NT$500 |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40095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5/03/14 | 南投縣 | NT$500 |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3029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5/03/10 | 南投縣 | NT$500 | 行徑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具有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4-030196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9/27 | 南投縣 | NT$500 |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90301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移動污染 | 2024/07/19 | 南投縣 | NT$500 | 行經本府公告日月潭空氣品質維護區,惟車輛出廠滿二年以上未有具前一年內排煙檢查合格紀錄。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21-113-070074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四○五號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25 | 彰化縣 | NT$72,000 | 貴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405號從事食品相關作業,經查貴公司所產出之豬內臟下腳料廢棄物未依規定將事業廢棄物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致棄置於本縣芳苑鄉新生一號橋下(定位點:23.99145681,120.3968843),為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漢寶派出所員警循線查獲並通報本局,且經本局110年9月11日現場查證屬實。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40-111-040025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 |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四○五號 |
| 水污染 | 2021/01/11 | 臺中市 | NT$124,5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大安港路40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414-00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本局前於109年9月26日中市環水字第1090109766號函開立裁處書(裁處書字號:30-109-090027)在案;另貴公司分別於109年9月21日讚總字第109092101號函檢送「違規原因探究及改善措施報告書」及109年10月12日讚總字第109101201號函檢送「水質檢測報告」及「改善措施執行完成報告書」報請本局查驗,經本局於109年10月16日派員前往執行複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53.8mg/L(標準值:30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將依法按次處罰。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10-010008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水污染 | 2020/09/22 | 臺中市 | NT$75,000 | 貴公司於本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405號從事食品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2414-00號),經本局於109年8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採驗廢水結果,懸浮固體檢測值:44.4mg/L(標準值: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30-109-090027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武曲里大安港路四○五號 |
| 水污染 | 2018/03/12 | 臺中市 | NT$30,000 | 查該公司於臺中市大安區東西六路○○號從事畜肉切割批發作業,案經本局於107年1月17日15時15分派員稽查,當場查獲廠內棄置清洗廠房機器及地板之肥皂水污染周界外溝渠,經採水樣檢驗水質結果,測得懸浮固體濃度為480mg/L(標準值:30mg/L),污染水體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07年3月1日16時20分派員前往複查,排放口已無排水,認定改善完成。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30-107-030005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臺中市大甲區大安港路四○五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