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污染類別 | 裁處時間 | 裁處機關 | 裁處金額 | 違反事實 | 違反法令 | 裁處書字號 | 裁處理由及法令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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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1/03 | 高雄市 | NT$180,000 | 案係110年8月26日由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本局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林園區潭頭段2180地號廠房稽查,其為貴公司承租廠房,現場堆置約20包太空包裝之廢電線電纜,另露天堆置2袋污泥各約1公噸,廢棄物污泥檢測結果TCLP重金屬總鎘及總銅均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核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現場露天堆置貯存廢棄物污泥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且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 | 44-112-010001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及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暨違反廢棄物清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4)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園茂路九九巷五號一樓 |
| 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 | 2023/01/03 | 高雄市 | NT$18,000 | 案係110年8月26日由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本局派員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貴公司位於本市大寮區潮寮南段125地號廠房稽查,廠房內堆置廢壓縮機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現場露天堆置廢壓縮機拆解之定子及轉子、廢鐵未有防止地面水及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44-112-010002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園茂路九九巷五號一樓 |
| 事業廢棄物 | 2022/04/18 | 高雄市 | NT$24,000 | OO環保有限公司111年2月23日清運車輛(車號:KEL-OOOO)載運貴公司產生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之廢棄物含廢電線皮(PVC材質廢棄物),遭部分遣返(可撿拾分離,由原車載運離廠),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項規定,上開廢電線皮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40-111-040029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13)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高雄市鳳山區園茂路九九巷五號一樓 |
| 一般廢棄物 | 2018/12/20 | 高雄市 | NT$2,400 | 廠區內廢棄物未妥善儲存流出廠外,致污染水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41-107-121646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裁處。 | 高雄市鳳山區園茂路九九巷五號一樓 |